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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还挺孝顺。”孙谚识从朗月手里结果早餐,一脸父爱地摸了摸她的头,“进来吧,外面热死了。”
朗颂犹豫不决,朗月却已自觉的抓着孙谚识的裤子跟了进去,他只好也跟着进了店。
孙谚识自顾自走进柜台坐上了老板椅,朗月软嫩的小手一直紧紧抓着他的裤子不肯松手,他长臂一捞把朗月抱坐在了踏脚凳上,两人一大一小排排坐。
朗颂瞠目结舌地看着两人,觉得自己才是多余的那个人。
孙谚识给朗月剥了一根棒棒糖,嘬了一口豆浆才朝后院一指:“自己去搬凳子吧。”
“不用了。”朗颂有点尴尬的靠着门,“我们马上就要回去了。”
孙谚识侧首看了眼舔着棒棒糖的朗月,咬了一口鸡蛋灌饼,含混不清地问道:“你带她去哪儿啊?”
“回家。”朗颂顿了一下才回答。
其实他暂时还不知道要去哪儿,因为朗月的原因他没法找稳定的工作,只能找那种可以把朗月随时带在身边的临时工。
他认识一个专门给各种单位找临时工的工头,只要有适合的活儿工头就会一早给他打电话,但是今早工头没联系他,朗月又闹着到孙谚识这里来,他便先来了这里。等会儿他还要去人才市场溜达一下,看看能不能找到零工。
“那就在这待着纳凉吧。”孙谚识看了朗月一眼,“她一点都听不到?”
“听不到,先天性耳聋。”朗颂摇头,“不过能看懂一点简单的唇语,说得慢一点就行。”
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然后凑到朗月面前,逗她道:“叫、叔、叔。”
朗月含着棒棒糖,一侧的脸颊鼓起来,她拿出糖果舔舔水润殷红的嘴唇,脆生生地喊道:“爸爸!”
“你故意的吧。”孙谚识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子。
朗月眉眼弯弯,露出洁白的小牙齿,也跟着傻笑。
“哟,今天这么热闹?”这时,一个剃着小平头男人掀开帘子将头伸了进来,人未进门,声音已至。
小平头名叫雷斌,也是蓝楹巷的住户。他比孙谚识大一岁,两人一起长大,但从小就不对付,见面了不是打架就是互掐。现在年纪大了,还是互相看对方不顺眼。孙谚识斜睨了他一眼,没吭声。
雷斌走了进来,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朗颂和朗月,然后才开头道:“生了个女儿?”
他这话听起来像揶揄,但语气莫名让人觉得不舒服,而且刻意在“生”这个字上落了重音。
朗颂沉着脸扫了一眼雷斌耳后的一道伤疤,又看向孙谚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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