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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盘手与客户之间从来都不是平等的合作关系。
水平不够,亏钱,客户恨不得喝你的血吃你的肉,你跪下磕头都求不来下一次投资。
水平高,一直赚钱,客户就得想方设法的舔,生怕被扔下车。
事实上,操盘手一旦度过了原始积累阶段,一定会自己单干做游资,或者开公司搞私募,不可能再带着小客户玩代客理财。
韩烈的下一步便是做私募大老。
他的能力摆在那儿,必然是老张巴结他,而且得是拼了老命的那种。
毕竟你又没有一个好看的女儿跟哥搞⋯⋯搞好私人关系,对吧?
别的操盘手还有翻车失去信任的可能,挂逼烈可不会。
所以,人文最宝贵的资源——那极其有限的保研和出国名额,韩烈随时都能要来三五个。
而且是一年三五个。
反正又不用老张出钱,给谁不是给呢?
此刻,烈哥看着的是席鹿庭,心里想的却是他的后宫部——反正又不用我出钱,给谁不是给呢?
额,成功人士嘛,思维中总是有着鲜明共性的……
韩烈是个说话算话的男人,真的带着席鹿庭来到了爱马仕。
结果反倒是席鹿庭怂了。
“太贵了,要不然还是算了吧?”
韩烈斜睨着她,凶巴巴道:“今天,有三样东西是必须买的……”
“啊?”她有点傻眼,“哪三样?”
韩烈悠然回道:“爱马仕的包,这是预付款。巴黎世家的丝袜,这是办公用品。随便谁家的项圈,这是利息。”
“别,我不要了!”
席鹿庭脸颊发红,整个人矮了一截。
“真的,我忽然发现,我背爱马仕确实不合适,不信你看我这身……”
从协调的角度来讲,她确实跟爱马仕的主力包款不太搭。
Birkin、Kelly、Lindy、Constance,对她而言都太“大”了。
拎着一个几万十几万的包,出门挤地铁公交,再配一身三两千块钱的衣服……
不好看是一方面,带给别人的感觉也会有问题。
但是韩烈也没有就此放弃。
转头四顾,很快眼睛一亮,找到了店里仅有的少女版型。
“Herbag怎么样?价格很便宜,外形时尚年轻……你背上试试。”
韩烈不止是劝,干脆直接挑了一款防水帆布材质的31规格Herbag,强行交给她。
席鹿庭木愣愣的接过包,心里暗暗叫苦。
而韩烈主动拉开距离,左看看、右看看,跟个专业时尚设计师似的,然后摇摇头。
“小了点……美女,拿个大一号的。”
柜姐笑呵呵找来一个39的同款包。
席鹿庭被迫接过来,斜跨在肩上,对着镜子自己看了一眼……咦?
好好看!
她的童孔刚刚一放大,韩烈直接抬手示意:“就它了,美女,买单!”
根本不给席鹿庭拒色的余地。
其实她也不是很想拒绝,不过,被狗男人这么强势的安排,总感觉心里热热的呢
Herbag是爱马仕女包里的入门款,很便宜。
这款包的价格是23550,本身不值一提,但是因为太热门,所以依然需要配一点货。
席鹿庭翻着白眼被韩烈拖过去挑配货。
看上去特别不爽,但是挑起来特别积极,在饰品区看什么都稀罕。
没多大一会儿,她就开开心心的主动拉着韩烈征求意见:“我们买这个手镯或者耳钉怎么样?好可爱,又不贵!”
其实配货买什么都行,一万左右的消费足够配到那款包了。
并且爱马仕的饰品确实挺便宜的,乱七八糟,两三千到七八千都有,风格鲜明。
但韩烈故意怼了她。
“买什么饰品啊?蠢不蠢!”
“啊?”她有点懵。
“傻瓜,记住了,永远不要把爱马仕的饰品戴在身上,人家懂行的一看就知道——哦,这是买包时挑的配货,舍不得搁家里放着。
或许还不是自己买的包,是别人不想要,随手送的破烂……
你看那些真有钱的白富美,谁戴爱马仕的项链手镯?”
其实韩烈纯属信口胡诌,他一个前屌丝、现暴发户,哪里知道这些首饰受不受欢迎啊?
他只是凭借本能,感觉这些东西确实不怎么上档次,并且同区的顾客实在有点少,几乎没人在这里多做逗留。
79点智力和新天赋,极大的提升了他的逻辑思维能力。
席鹿庭更是不懂,但是韩烈那副信誓旦旦坚定不移的表情,实在太有力度了。
于是她马上放下了那个小玩意,茫然问:“那我们买什么啊?”
很好,越来越乖了~~~
韩烈开开心心的拉着她一路转悠,最终停在了礼品区。
“买几支口红吧?”
爱马仕的口红550一支,死贵死贵的,但品质并不差。
作为单品,它不如YSL、TF、Amani出色。
不过,仅仅只是作为配货来讲,它的性价比显然要远远高出那些小饰品、小挂件和盘盘盒盒。
韩烈的提议,正中花心。
“好!”
席鹿庭开开心心的应了一声,然后就开始精挑细选。
而烈哥负责提出意见,嗯,干得相当不赖。
“宝贝,这个色号不错。”
“不错不错,有点庭姐的意思了。”
“这款有点脏,再试试豆沙?”
最终,在韩烈的耐心陪伴和建议中,挑了13、16、18、21、36、40、59、64、66、75,总计10个色号的十支口红。
再之后,又买了一条蛮洋气的lucky双面腰带。
总共花了11200块钱,满足了配货需要,拿下了那款Herbag。
出门的时候,席鹿庭满意得不行,整张脸上都洋溢着开心。
其实花的钱并不多,加起来都没有上次送她的那条卡地亚项链贵,更不用和手表比了。
主要还是韩烈表现得足够耐心,亲自陪她挑出了最喜欢的口红色号。
并且,总是能够在她陷入纠结的时候,替她拍板。
于她而言,这样的购物体验实在太愉快了。
所以,出门之后,她紧紧抓住了韩烈的手臂,任由狗男人带着自己走向对面的酒店,一个字都不问。
哪怕那家酒店的名字有点让人胆战心惊。
***情侣主题趣味酒店。
那个牌子设计得很奇怪,其中两个字特别显眼,一眼就能看到——咳咳!
席鹿庭忽然间想起了,韩烈是一个多么坏、玩得多么花的狗男人。
但她并不想逃,反而涌起了一股股期待。
临进门前,她停住脚步,轻轻咬着下唇,眼睛并不看向韩烈,状似随意的问:“要不要……叫上潘歌?”
烈哥一愣,随即被狂喜淹没。
上一章没了,删改两次没出来,再等等吧。
有点上火,今天又开始咳嗽流涕,倒霉催的。
操盘手与客户之间从来都不是平等的合作关系。
水平不够,亏钱,客户恨不得喝你的血吃你的肉,你跪下磕头都求不来下一次投资。
水平高,一直赚钱,客户就得想方设法的舔,生怕被扔下车。
事实上,操盘手一旦度过了原始积累阶段,一定会自己单干做游资,或者开公司搞私募,不可能再带着小客户玩代客理财。
韩烈的下一步便是做私募大老。
他的能力摆在那儿,必然是老张巴结他,而且得是拼了老命的那种。
毕竟你又没有一个好看的女儿跟哥搞⋯⋯搞好私人关系,对吧?
别的操盘手还有翻车失去信任的可能,挂逼烈可不会。
所以,人文最宝贵的资源——那极其有限的保研和出国名额,韩烈随时都能要来三五个。
而且是一年三五个。
反正又不用老张出钱,给谁不是给呢?
此刻,烈哥看着的是席鹿庭,心里想的却是他的后宫部——反正又不用我出钱,给谁不是给呢?
额,成功人士嘛,思维中总是有着鲜明共性的……
韩烈是个说话算话的男人,真的带着席鹿庭来到了爱马仕。
结果反倒是席鹿庭怂了。
“太贵了,要不然还是算了吧?”
韩烈斜睨着她,凶巴巴道:“今天,有三样东西是必须买的……”
“啊?”她有点傻眼,“哪三样?”
韩烈悠然回道:“爱马仕的包,这是预付款。巴黎世家的丝袜,这是办公用品。随便谁家的项圈,这是利息。”
“别,我不要了!”
席鹿庭脸颊发红,整个人矮了一截。
“真的,我忽然发现,我背爱马仕确实不合适,不信你看我这身……”
从协调的角度来讲,她确实跟爱马仕的主力包款不太搭。
Birkin、Kelly、Lindy、Constance,对她而言都太“大”了。
拎着一个几万十几万的包,出门挤地铁公交,再配一身三两千块钱的衣服……
不好看是一方面,带给别人的感觉也会有问题。
但是韩烈也没有就此放弃。
转头四顾,很快眼睛一亮,找到了店里仅有的少女版型。
“Herbag怎么样?价格很便宜,外形时尚年轻……你背上试试。”
韩烈不止是劝,干脆直接挑了一款防水帆布材质的31规格Herbag,强行交给她。
席鹿庭木愣愣的接过包,心里暗暗叫苦。
而韩烈主动拉开距离,左看看、右看看,跟个专业时尚设计师似的,然后摇摇头。
“小了点……美女,拿个大一号的。”
柜姐笑呵呵找来一个39的同款包。
席鹿庭被迫接过来,斜跨在肩上,对着镜子自己看了一眼……咦?
好好看!
她的童孔刚刚一放大,韩烈直接抬手示意:“就它了,美女,买单!”
根本不给席鹿庭拒色的余地。
其实她也不是很想拒绝,不过,被狗男人这么强势的安排,总感觉心里热热的呢
Herbag是爱马仕女包里的入门款,很便宜。
这款包的价格是23550,本身不值一提,但是因为太热门,所以依然需要配一点货。
席鹿庭翻着白眼被韩烈拖过去挑配货。
看上去特别不爽,但是挑起来特别积极,在饰品区看什么都稀罕。
没多大一会儿,她就开开心心的主动拉着韩烈征求意见:“我们买这个手镯或者耳钉怎么样?好可爱,又不贵!”
其实配货买什么都行,一万左右的消费足够配到那款包了。
并且爱马仕的饰品确实挺便宜的,乱七八糟,两三千到七八千都有,风格鲜明。
但韩烈故意怼了她。
“买什么饰品啊?蠢不蠢!”
“啊?”她有点懵。
“傻瓜,记住了,永远不要把爱马仕的饰品戴在身上,人家懂行的一看就知道——哦,这是买包时挑的配货,舍不得搁家里放着。
或许还不是自己买的包,是别人不想要,随手送的破烂……
你看那些真有钱的白富美,谁戴爱马仕的项链手镯?”
其实韩烈纯属信口胡诌,他一个前屌丝、现暴发户,哪里知道这些首饰受不受欢迎啊?
他只是凭借本能,感觉这些东西确实不怎么上档次,并且同区的顾客实在有点少,几乎没人在这里多做逗留。
79点智力和新天赋,极大的提升了他的逻辑思维能力。
席鹿庭更是不懂,但是韩烈那副信誓旦旦坚定不移的表情,实在太有力度了。
于是她马上放下了那个小玩意,茫然问:“那我们买什么啊?”
很好,越来越乖了~~~
韩烈开开心心的拉着她一路转悠,最终停在了礼品区。
“买几支口红吧?”
爱马仕的口红550一支,死贵死贵的,但品质并不差。
作为单品,它不如YSL、TF、Amani出色。
不过,仅仅只是作为配货来讲,它的性价比显然要远远高出那些小饰品、小挂件和盘盘盒盒。
韩烈的提议,正中花心。
“好!”
席鹿庭开开心心的应了一声,然后就开始精挑细选。
而烈哥负责提出意见,嗯,干得相当不赖。
“宝贝,这个色号不错。”
“不错不错,有点庭姐的意思了。”
“这款有点脏,再试试豆沙?”
最终,在韩烈的耐心陪伴和建议中,挑了13、16、18、21、36、40、59、64、66、75,总计10个色号的十支口红。
再之后,又买了一条蛮洋气的lucky双面腰带。
总共花了11200块钱,满足了配货需要,拿下了那款Herbag。
出门的时候,席鹿庭满意得不行,整张脸上都洋溢着开心。
其实花的钱并不多,加起来都没有上次送她的那条卡地亚项链贵,更不用和手表比了。
主要还是韩烈表现得足够耐心,亲自陪她挑出了最喜欢的口红色号。
并且,总是能够在她陷入纠结的时候,替她拍板。
于她而言,这样的购物体验实在太愉快了。
所以,出门之后,她紧紧抓住了韩烈的手臂,任由狗男人带着自己走向对面的酒店,一个字都不问。
哪怕那家酒店的名字有点让人胆战心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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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牌子设计得很奇怪,其中两个字特别显眼,一眼就能看到——咳咳!
席鹿庭忽然间想起了,韩烈是一个多么坏、玩得多么花的狗男人。
但她并不想逃,反而涌起了一股股期待。
临进门前,她停住脚步,轻轻咬着下唇,眼睛并不看向韩烈,状似随意的问:“要不要……叫上潘歌?”
烈哥一愣,随即被狂喜淹没。
上一章没了,删改两次没出来,再等等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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