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 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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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快餐店内人来人往,欢笑声、谈话声连绵不绝。我却似乎深陷在某个独特的空间内,这个空间里唯有我与她两人,以至于她的一言一行,一颦一笑,对我而言,都成了这世界的全部。

    这就是拥有女朋友的感觉么?我听着她谈话,心情愉悦而狂喜,忍不住泪流满面。

    她见我这样,不由得慌了手脚,拿纸巾擦去我的眼泪,低声问:"你哭什么?你又不是女人!"

    我叹道:"这儿的饭好贵,我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么贵的饭!"而且她是用我的协会专用银行卡付账的,我连最终的账目都不清楚。

    她苦笑了几声,说:"得了吧,别哭穷了,我亲爱的男朋友。我让你获得了新生,这点钱你都不舍得吗?"

    我碎碎念道:"不,不,不,你把我的心夺走了,我什么都不在乎了。你拥有了我整个生命,我的女神。"

    她害羞起来,转头望望四周,又说:"我还没说完,被你一哭打了岔。先别闹,让我把话说说清楚。"她喝了口饮料,继续说:"而我们这一个党派,叫做卡玛利拉党,又被称为密党。相比较魔党而言,我们做事可就低调许多啦。我们的势力比魔党要强大,有非常多厉害的不得了的血族成员。

    我们密党有着七人的长老会,他们统治着整个密党。而所有密党成员都笃信着六大传统,从而做到隐于闹市而不为人知。这六大传统被称为血族六道,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被称为化妆舞会规则。就仿佛戴上万圣节或者狂欢节的面具一样,行走在世人之中,却无人知晓你的真实面容,更不知道你神秘的来历。"

    我感到一丝激动——那可真是巧了,我为自己命名为面具,恰好与卡玛利拉的化妆舞会规则不谋而合。

    她说:"我现在也不啰嗦着向你介绍六大传统啦,因为你只不过是我的宠物,是我的奴仆,是我名义上的男友罢了。等将来我与此地的王子沟通之后,只要你愿意,我会将你转化为我的孩子。"

    我忽然问:"女神阁下,你是否就住在我楼上?是众人口中的那位。。。。。"

    她捂住嘴,露出可爱的表情,嚷道:"讨厌,你别听别人瞎说胡话啦。我可不是什么傍大款的二·奶,也不是什么心机重重的外地人。那都是我捏造的身份,我为了不惹人怀疑,只能用这种方式,把自己弄得可悲而可恨。"

    我问:"那你的前夫,那位与我。。。。。。那位独自吸·毒的男人。。。。他。。。。"

    她叹道:"他也是我的奴仆,糟糕透顶的男人。他去临山出差的时候,路过我的巢穴。。。。。嗯。。。。。也就是我住的旅馆啦。我在那儿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来遮掩身份。他虽然没有工作,生性懒惰,但父母有钱,因此喜欢拈花惹草,不知怎么的,看上了我,想要与我约会。我一直向往着下洋这儿临近江岸的生活,于是假装同意,在约会的过程中,偷偷将他变成了我的尸鬼。

    等我来到下洋之后,我与他登记结婚,取得了此地的长久居住权。但当我与他离婚的时候,他的父母却凶巴巴的威胁我,要我为他们家生下孩子,整天来我的住处争吵,我气恼不过,于是找此地的一位富豪血族帮忙,他用威胁的手段帮我解决了麻烦,可谁知今后流言四起,说我傍大款,耍心机,始乱终弃,弄得我自己也焦头烂额的呢。"

    我心头一阵温暖,说:"女神阁下,你简直太善良啦。你完全可以将他们玩弄在鼓掌之间,用血族的法术整治他们,但你并无意如此,反而选择忍耐躲避,以至于沦落到这等不堪的地方。"

    她拍了拍脑门,低头笑着说:"而且刚巧不巧,刚好就住在你楼上。真是家门不幸。"她表情突然变得神秘起来,说:"其实你的主人,也就是本姑娘,口袋里有钱的很,本以为在这儿买一套房子毫不困难。谁知道本地的房价贵的惊人,我的存款都存了五十年定期,等闲无法支配。你可得好好挣钱,将来伺候你的主人住上洋房豪宅,享尽荣华富贵,听懂了吗?"

    我毫无犹疑,猛然点头,指天誓日,大表忠心。就在这必输客快餐店之中,我的人生忽然有了重大的意义,我的女神为我指引了人生的道路,也让我的研究首次变得如此迫切而紧要。

    她见我这般认真,不禁婉然发笑,说:"我在和你开玩笑哪,我可不是那种拜金的女人。我已经活了七十多岁啦,什么事儿都看得很淡了。其实,我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,贫寒但充实,似乎艰苦,但充满乐趣。隐藏于陋室之中,却又能体会到都市的喧嚣。遥望着远方黑夜中的繁华,心中充满着超然的欣赏,并且随时可以将其变为现实。啊,唯一的遗憾,我多么想像你那样行走在阳光之下啊。"

    在她说话的当口,我的心情大起大落,仿佛向万丈深渊跌落,又被什么东西抛入空中,如此反复,折腾不休。我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目标,但她却轻描淡写的将其否决,我既感到轻松,又无比懊恼。似乎抓住了什么,可它转眼却从我手中消失了。

    她突然凑过脑袋,在我耳边轻声说:"我还没问你的名字哪。"

    我说:"女神阁下,在下名叫面具。"

    她一皱眉,说:"别骗我,我是认真的,你的真名呢?"

    我搜肠刮肚,在记忆之海中苦苦寻找,但我的真名虚无缥缈,若有若无,我想了半天,说:"似乎是叫墨慈。但我的身份证上却是另外一个名字。。。。我等会儿回去翻翻抽屉,也许能。。。。"

    她惊呼道:"墨慈?墨慈!天哪!"

    周围的人看了看她,但却很快显露出漠然的神情。这城市始终如此,虽然人人都在追求社交的快乐,但却有各扫门前雪的传统。

    我问:"也许不叫墨慈,而是其余的名字,在下罹患疯病,因而时常颠三倒四,以至于连本名都忘了。"

    她惊魂未定,似乎墨慈这名字代表着某种魔咒。她再一次抱怨说:"你这个奴仆真是混账,非但不听话,连脑子都有问题。我真是。。。。真是不知道看上你哪一点。"

    但她随即又忍不住发笑,说:"似乎我找的奴仆都不怎么样,不是窝囊,就是疯子。这也算是一种传统吧,我得习以为常才行。"

    我问:"女神阁下,先前你听到墨慈之名,似乎颇为惊慌,这墨慈又是什么人?"

    她伏在餐桌上,用谨慎的声音说:"墨慈是一位昼行者,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血族,历史上可以摆脱阳光诅咒的血族极为罕见,他就是其中之一。"

    她似乎极为恐惧,在顷刻间变成了一位惧怕黑夜的小姑娘,她说:"你知道史上最强大的血族是谁吗?"

    我摇了摇头,不想乱猜,所谓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也。如要勉强回答,只不过徒惹耻笑。

    她说:"我其实是一位该隐教的教徒,这个教会在血族之中有如基督教对俗人一般,教导教徒们要相亲相爱,善待世人。根据教会神父的理论,夜之魔女莉莉丝为最早的吸血鬼,但该隐却是吸血鬼的先祖,莉莉丝将血之力量传授给该隐,而该隐为了排遣孤寂,创造了三位子女,他们为第二代血族。之后产生了十三位第三代的血族。这十三位元祖,就是十三个族系的创始者。"

    我问:"在下了解,这么说这该隐或莉莉丝,该隐的三位子女,亦或是这十三位元祖,乃是古往今来最强大的血族了?"

    她叹道:"原本的研究也是这么认为,但在十四世纪的时候,有人发现了一本被称作《血夜圣契》的经书,这本经书详细描述了第三代吸血鬼——也就是十三位元祖——掌握了如同天神般强大的法力,他们合力创造了一位名叫亚克·墨慈的血族,这个血族拥有毁灭世界的力量,从古至今,从未有任何血族,没有任何生物、甚至没有一位天界之神或地狱之魔能与他匹敌。"

    我慌忙道:"在下不过胡思乱想,实在从未听过这墨慈之名。也不知为何忽然张口说出此人姓名,真是古怪至极。"

    血腥玫瑰似乎对这等古代轶闻非常感兴趣,她安慰我说:"其实,亚克·墨慈之名原本为ark·mercy,英文原意为慈悲方舟的意思,也许正如你所说,真正的强者所拥有的权利,便在于慈悲宽恕的心灵吧。不管怎样,当在十四世纪,西方的血族通过蒙古崛起而入侵本国的时候,《血夜圣契》被翻译成了本国文字,墨慈之名便由此而来。"

    我恨不得狠狠敲自己的脑袋,逼问自己为什么会说出墨慈这个词,可我随即又觉得古怪——我这人胡言乱语,可谓司空见惯,为什么偏偏对这个名字如此追悔莫及?

    血腥玫瑰又说:"原本所有人都以为,墨慈这个人,便如同该隐、莉莉丝以及十三元祖一样,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的时候,在2018年的伦敦,发生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恐怖事件,几乎毁灭整个伦敦、森波里、沃特福德以及附近的区域,有人说,那一天发生的事情,简直如同地狱降临人间。灭绝的天使在空中飞舞,收割着世上的罪人。自诩为无辜的灵魂在这一刻接受天国的审判,而那位手执审判之剑的裁决者,就是亚克·墨慈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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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注释:

    洪水先民——指在圣经中的大洪水降临前便已经存在的血族,包括夜之魔女莉莉丝、祖先该隐、第二代血族以及第三代血族。但目前主要指代第三代血族,也就是十三位元祖。据说他们是血族之神,掌握的力量甚至超越了他们的父辈。据传说几乎所有的元祖都已经陷入难以醒来的长眠,但任何一位元祖复活,都将造成毁灭性的天灾。

    该隐——亚当与夏娃的长子,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亚伯,因犯下人类的首次谋杀,受到诅咒,成为了血族,他是所有血族的祖先,注定永世流浪,不死不灭。

    莉莉丝——夜之魔女,在红海旁与该隐相遇。据传说,她早在伊甸园中就已经存在,与人类之祖亚当交·媾之时,由于莫名其妙的原因惹怒了天父,成为了史上首位血族,随后被天父放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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